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偿标准只限于对房屋或者土地的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建设没有占用本人的房屋或者土地,也没有造成损害,是没有具体补偿标准的。 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企停业则有一定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商铺停业搬迁则有一定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商铺停业搬迁则有一定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企停业则有一定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3种观点: 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商铺停业搬迁则有一定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商铺停业搬迁则有一定的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修路时影响到商铺生意是在所难免的,修路影响生意并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如果因修路造成企停业则有一定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修路门店是有补偿的。具体的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偿三千三百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两千八百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两千四百元,平房和草房每平方米补偿一千九百元。 修路是为了公众利益,所以路是一定要修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1种观点: 因修路影响生产经营能索赔吗?不会进行索赔,修路是一种公共建设,属于行为。如果只是修路,没有征用,这个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至于是否给予路两边商户相应的补偿,这个要看当地了。其他的征地赔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修路虽然是在营业者的附近,容易对经营受到影响,但是的修理行为是为广大群众进行的行为,也是为经营者以后的经营氛围在建造,所以经营者没有权利申请赔偿,没有收取补助修路的费用已经是非常照顾经营者的行为,所以大家应当相互体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无法估计道路施工会给商家带来多大的损失,也没有承担此项补偿的财政开支,而且修路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影响的商家可以向施工单位或媒体反映,使道路施工尽量按期完成,以减少对商家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并没有关于修路影响生意的赔偿标准的规定。修路是一种公共建设,属于行为。如果只是修路,没有征用,这个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出现施工不当的情况,比如实际的完工时间比当初的承诺时间大大延后,造成严重的延期。或是不按标准施工,扩大了施工面积,造成商铺受损。这一切必须是施工期间出现了一定的过错,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承担过错,店主才可以对其进行起诉。一、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1、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2、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明确施工地址,与甲方线路的距离,施工长度;3、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4、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责任方承担责任;5、双方义务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6、双方权利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7、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9、附则,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等等。二、如何写修路申请给写修路申请给的方式如下:1、将修路申请写成书面报告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既给当地;2、将修路申请写成书面报告的形式,通过亲自到将申请交给相关部门;3、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形成相关留言或报告向提出修路申请。修路才能带来更好的发展,村民可以向提出修路申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