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打电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因为至少可以作为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证据使用。同时应做好申请劳动仲裁的准备,或投诉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