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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走私退税罪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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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判决有权申诉,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判决的当事人、被宣告终审刑事责任无罪的人和被宣告终审民事、行政赔偿责任的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但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后,除非有新的事实、证据,不得再行申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走私入境货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诉期限为十五日。申诉期限从下级人民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被判决后如若想要申诉,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并且必须符合新的事实、证据等条件。此外,走私罪在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也需被考虑,情节越严重,刑期越长。

第2种观点: 1、在海关法中确立了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这是因为走私是一种综合性的、危害面很广的经济犯罪,涉及多个领域和管理环节,必须在强化进出境监督管理,规范对外经济贸易行为,整治进出口贸易秩序和国内市场秩序,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实行联动,施行综合治理,这样才能有效的打击走私活动。统一处理,这是指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实行统一处理;各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和价款,依法交由海关统一处理,由海关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任何人不得坐支截留,不得侵害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财物。所以规定统一处理,既是与海关法所确定的海关是相适应的,也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利益。2、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这是由海关的基本职能所决定的,也是明确了在各有关方面的联合缉私中海关所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及海关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应有的工作关系和法律关系。在缉私工作中,具体的组织,应有的协调,所需的管理,由法律确定海关负责,可以使缉私工作责任明确,有秩序地进行。3、关于走私案件的移送,由海关法制定了明确的规则,这是很必要的,主要的意思为:(1)在联合缉私的中,各行政执法部门都可能有查获的走私案件,但对这些案件应当依法移送法定的部门处理,而不是谁查获了走私案件就可以由谁处理。(2)对于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如果属于是行政处罚的,也就是尚未构成犯罪的,就应当移送海关依法处理,这是具体执行由海关统一处理的法定原则的。实际上这种移送就是以法定的程序确定了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义务,以及海关统一处理的职责。(3)对涉嫌犯罪的走私案件,应当移送机关即对刑事案件有权办理的机关,具体的是按照案件的管辖分工,移送给海关侦查走私犯罪机构或者地方机关,这些都需根据法定的程序办理,包括机关接受移送的走私案件后,也都要依法办理,遵守法定程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申诉。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或不公正,可以通过申诉程序进行上诉。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正或有错误,应该尽快向上级提出申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认为判决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判决宣告后十日内提出上诉或者申诉。”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律师提出申诉的,上级人民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二个月内审查,对于不予受理或者不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应当立即作出裁定,经过审查应当作出决定。”总之,被告人在申诉走私犯罪判决时,应当尽快向上级提出申诉,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诉程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申诉。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或不公正,可以通过申诉程序进行上诉。在走私犯罪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不公正或有错误,应该尽快向上级提出申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认为判决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判决宣告后十日内提出上诉或者申诉。”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律师提出申诉的,上级人民应当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二个月内审查,对于不予受理或者不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应当立即作出裁定,经过审查应当作出决定。”总之,被告人在申诉走私犯罪判决时,应当尽快向上级提出申诉,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诉程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走私罪根据其走私的货物不一,量刑的标准不一。(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判定走私罪名后,可通过上诉、申诉等途径进行申诉。一般情况下,申诉期限为十五天内,但具体申诉期限视各地法律规定而定。申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以证明自己无罪或罪名不当。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对判决不服的被告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上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被告人、被害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申诉期限为十五日。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申诉案件由上一级人民认定后,交下一级人民或者原审再审,或者改判或者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定罪后,被告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上诉期限为十日,计算期限从收到原判决书之日起算。上诉后,上一级人民可以改判、撤销或者发回原审重审。但是,如果被告人对原判决的事实认定没有异议,上诉时不能再以事实为由提出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上诉期间,人民应当核实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事由和事实、证据。经核实,确有错误的,应当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决。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应当在上诉期间内对有关事实提出异议,否则在上诉中不能再以该事实为由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上诉案件应当重新进行审理,但对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上诉人没有异议的,不得改判。

第2种观点: 根据《刑法》第153条对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对于单位构成走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走私犯罪侵害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受害人可以向机关报案,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同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判处刑事拘留,被宣告缓刑,应当在宣告缓刑期间内履行赔偿义务。《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危险物质或者管制刀具、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被走私犯罪侵害可以向机关报案,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犯罪嫌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有的别:(一)在犯罪客观方面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罪则是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二)在犯罪主体方面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而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纳税人构成,也可由非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通常不是其所骗税收的纳税人。(三)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虽同为故意犯罪,但两者的犯罪目的各不相同。逃税罪的目的是行为人在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是行为人在未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一、逃税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3、犯罪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走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监管、征收关税的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标准:1、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2、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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