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变配电室交制度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人员要发扬风格,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为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一值班人员应根据批准的值班时间表按时进行交,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班。
二如已到交时间,人员未到,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或经理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等待人员到来,员工未到不得擅自离职。
个别因特殊情况迟到的人员,同样应履行手续。
三在期间,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四在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停止交,由人员负责处理,同时可要求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
五.在交接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由人员填写缺陷记录,人员签名确认。
六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1.在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时;2.在事故处理时未告一段落时;3.发现人员喝酒或精神不正常时;4.人员未正式办理手续,人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七交前,人应整理好应交内容;
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前一切准备工作。
八交内容包括下列项目;1.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以及事故处理经过;2.设备检修、扩建和改进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3.许可的工作票、接地线的使用组数及位置;4.巡视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动作情况;6.上级指示及电气主管布置的工作;7.工具、器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使用和变动情况;8.安全情况;9.本值自行完成的维修工作;10.当班未完成要求下班完成的事项;
11.新收到的图纸资料;
12.各种记录簿等。
九人员根据交接内容会同人员逐项检查。
十交检查后交接双方仍应集中值班室,由人员向人员汇报,人认为无差错,在运行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人员签名,到此交手续正式结束。
十一人后,应及时完成的本班工作重点及应做的维护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