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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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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 在定值保险中,发生全部损失时,不论保险标的的价值如何变化,保险公司仍按保险合同上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

(2) 重置成本保险,又称恢复保险,是按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的保险,在赔付时不扣除折旧,而按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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